我省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用电实行优惠政策
西部新闻网讯 省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用电价格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用电实行优惠价格政策。
《通知》中明确,我省的旅游饭店用水价格按当地工业用水价格执行;用气价格按当地工业、商业用气类别价格中较低一类价格执行;用电价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执行。要求优惠政策10月底前落实到位。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省的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用电收费执行的是经营服务类商业收费标准。如兰州市内的旅游饭店用水收费之前按照经营服务类价格为2.8元/吨,而按照优惠政策中按工业用水价格执行则为2.53元/吨。据兰州市商务局统计,兰州市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有5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