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坤因贪贿在二中院受审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黄岩文风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蒲东峰)昨天,新疆神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波坤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3000余万元,在市二中院受审。
上午10点40分许,刘波坤被法警带上法庭,他的家属无人到庭。
刘波坤现年58岁,河北省人。他当庭称,1998年他从部队转业时被分配到神华集团,先后被任命为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决策。
2008年12月,刘波坤被宣布停职。2011年3月23日,他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刘波坤涉嫌4起贪污犯罪,金额共计690万余元。另外,涉嫌两起受贿犯罪,均发生在担任新疆神华矿业公司董事长期间。2007年5月间,刘波坤收受原内蒙古建鑫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给予的现金100万元,随后将新疆神华公司公款520万元借给该公司使用。2008年1月至5月间,刘波坤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与北京凤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致使红沙泉煤矿被违法开采。为此,刘波坤收受折合52万余元的干股。
刘波坤涉嫌的挪用公款罪共有9起。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间,刘波坤挪用其任职的三家公司共计2762万元公款,用于个人购买别墅、玉石、投资公司或借与他人,谋取个人利益。
法庭上,刘波坤承认全部指控,对于案件涉及的一些款项,他称已经记不清,“以检方调查的账目为准”。回答问题时,刘波坤看上去并不紧张,偶尔还会笑出声。
截至昨天下午5点,法庭调查尚未结束,将择日继续审理。
-自述
一人做主私吞公款无人知
作为国企一把手,刘波坤当庭称自己其实就是一个人在领导,很多公款存入私人账户,都没有外人知情。
2004年,神华(北京)遥感勘查公司在运输铁砂的生意中,收到48.7万余美元经营款。
这笔钱被刘波坤存到公司出纳个人的账户内。刘波坤的解释是:“做项目需要现金,走大账提现金程序复杂。”此后,他让出纳将这笔美元向银行办理了质押贷款,并将人民币360余万元贷款存入出纳的个人账户,由他做主支配。“当时领导班子也不健全,两个副总,一个调走一个生病,就我一个人领导。”
刘波坤将部分贷款用于企业经营,在出纳被调走后,他将款项存到自己账户,并用其他公款偿还了银行贷款。至他离职时,账户中剩余127万余元。
公诉人问刘波坤为何没在离职时把这笔钱上交,他说:“这个情况当时忘记了。虽然钱在我名下,但我没有卡。我停职一年多之后,才知道还有这笔钱。”刘波坤说,他这时也没有告诉单位,就将钱用于个人消费了。
而祥鹤公司支付的48.7万余美元,在抵押贷款还完后,还被刘波坤兑换成人民币380余万元存入个人账户,之后将其中284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并全部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