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刚) 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杜某某、武某某、李某某采用调包手段盗窃被害人财物一案,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据悉,流窜多地作案的三名被告人共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达222735元,且被害人多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原来,杜某某、武某某、李某某三人事先到银行踩点,后采用两人一起,互相配合,一人盯梢、搭讪,将被害人骗至附近的小区,一人到楼道里丢红包后离开,待被害人进入楼道,丢红包的人返回楼道以丢钱为名要求查看被害人身上的现金,让被害人掏出刚从银行取的现金,另一人借机接过被害人手中的现金,当着被害人的面将现金装进了自己背的挎包里,后趁被害人不备再将钱转移到自己随身的衣服口袋内,两人见成功后,即将挎包留给被害人,找理由离开,等被害人发现,两人早已不见踪影。
三名被告人频频得手,正是利用了人们贪财的心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将至,当您从银行取完钱在街头遇上陌生人搭讪,请您提高警惕,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