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自治区民政部门狠抓民政惠民政策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安排资金60.38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去年以来,自治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实施了城乡低保提升、医疗救助兜底、困难群众冬季温暖等10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去年共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60.38亿元,其中,安排城乡低保资金57.41亿元,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区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76元,比2015年提高20元;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855元,比2015年增加462元,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有效衔接。去年,自治区民政厅还落实自治区兜底扶贫工作要求,将全区25.5万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2.5万护边员家庭和一线贫困边民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已将245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其中农村低保166.5万人,城市低保78.6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
去年,自治区还筹集临时救助资金2.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0万余户。筹集自治区财政特困人员供养资金0.77亿元,用于9.4万特困人员的供养,有效保障了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托乎提·亚克夫介绍,今年,自治区民政部门将围绕总目标,继续抓好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的落实,在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上下功夫,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抓好城乡低保工作,抓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全区困难群众的关心、爱护送到他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