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新疆2018年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38.6亿元顺利发行,其中,专项债券发行规模24.6亿元,发行期限三年,票面利率3.80%。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财政厅决定2月27日发行2018年第一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24.6亿元,发行期限三年,票面利率3.80%,付息日为每年2月28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28日。第一批一般债券发行规模14亿元,发行期限三年,票面利率3.61%。两者付息日均为每年2月28日,到期日为2021年2月28日。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批债券是2018年自治区首期公开招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批地方政府债券全部为置换债券,用于偿还清理甄别确定的今年到期存量政府债务本金,一般债券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通过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偿还。
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机制,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有力支持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