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文娟)2015年起,新疆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1500多家收费单位不再参加年审。
3月1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的收费依据。如旅游景点的门票收费、高速公路收费、教育培训收费等。
以乌市的收费许可证年审为例,全市2013年度《收费许可证》应参审单位1882个,在市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应参审单位1582个。
据了解,收费许可证制度从1993年起实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同步停止或取消本地区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