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康磊)近日,自治区下发《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全面部署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要求,各地要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据自治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去年,《规定》主要变化内容有八方面。包括: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规定》明确,2015年自治区将研究制定我区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推进高考改革的时间表,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我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和录取方式。各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聘请社会监督员实施第三方监督,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要求各地落实并完善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高考的配套措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规定》要求各地扎实做好考试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调整了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我区自今年起,实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数)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线(知道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填报高考志愿。《规定》明确,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7月1日。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零批次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20时(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20时(北京时间)。
此外,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今年,我区对录取批次设置进行了优化和调整。《规定》明确,2015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1个批次;双语班志愿填报方式进行调整。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了解《规定》详细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也可关注“新疆招办”新浪官方微博和“新疆招生”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