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严格遵循中央规定投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的建设要求,抓好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新增项目普遍从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招标投标等各环节都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做到程序完备、规划合理。
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各地州市都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设立了工程资金使用专用账户,坚持专款专用、按进度拨款核销的原则,实施严格的项目资金专项审批管理制度。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均划入工程资金专用账户,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专管、独立核算。
此外,各地州市结合新增投资项目和自身实际,力所能及地安排项目所需的财政配套资金。乌鲁木齐市大部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都能足额到位,配套资金到位率达75%以上。克拉玛依市不等不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项目,配套资金全部足额到位。阿克苏地区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通过增大企业自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目前已落实银行贷款1.6656亿元,其他资金7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