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刘军) 记者从新疆举办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培训班获悉:地名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到2018年6月30日,我区将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
据了解,1979年至1986年我国实施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国地名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掌握的信息已经不能反映地名的实际情况,地名数据不新、不全、不准确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开展全国地名普查,尽快摸清地名底数详情。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安排,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主要内容包括全面采集各类地名及其相关属性信息,确保地名信息完整准确;对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突出问题;设置地名标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全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实现城乡地名标志全覆盖;建立地名普查档案推动数字化处理,实现长期保管与社会利用的统一;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完善各级地名数据库,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拓展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功能。
我区地域面积大,语种多,实施难度大。民政厅要求,各地必须把地名普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动地名普查工作深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