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芸)“‘20条禁令’接地气,体现了新疆特色。”近日,记者在基层采访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的情况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汪新平这样说。
汪新平所说的“20条禁令”,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的“15条禁令”,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出台的《严肃全疆检察机关纪律作风规定》。《规定》从严肃政治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四个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既对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工作生活提出具体要求,又对检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提出硬性要求。
“对社会各界发现检察人员有违反‘20条禁令’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回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