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疆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办理的社保卡,可在现参保地申领社保卡或在遗失社保卡后申办临时卡,方便有异地领卡需求和异地转诊就医的人员及时享受社保待遇。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更好地适应参保人员的流动性需求,让社保卡多跑路、参保群众少跑腿,自治区将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原参保地制卡后异地归集现参保地发放和临时卡异地申领两项便民业务。
据介绍,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将建立参保人员原参保地制卡后异地归集现参保地(简称异地归集)发卡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卡重置使用,让参保人员在变更参保地后也能更加方便地领取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卡的异地归集期间,如急需使用的,可为其制作社会保障卡临时卡。
各地须于2018年5月10日之前将本地区需异地归集参保人员名单报送至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适用人群
在自治区本级三甲医院急需就诊的疆内异地参保人员,因遗失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无法即时结算医疗费用的,可异地申办社会保障卡临时卡。
社保卡临时卡异地申办流程
挂失
参保人员通过电话或代办人挂失遗失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临时卡)
填表
自治区本级三甲医院医保办统一填写《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异地申办表》,交至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中心9号窗口。
制卡
医保中心通知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制作临时卡。然后,由医保中心将临时卡交给医院。
使用
医院使用临时卡完成结算后,统一归还医保中心(必要时可联系医保中心延长临时卡的有效期),完成临时卡的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