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7000万元,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这是记者5月8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的。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今年投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7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重点支持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行政村阵地建设。
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切实加强新疆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能够更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能够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更好争取凝聚人心,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的综合阵地作用。
截至目前,此项资金已经全部拨付至阿克苏、喀什、和田等相关地区,各地正在按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