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新疆资讯 > 正文

新疆绿化委原副主任受贿300多万被判14年

www.xibuxinwen.com(2015-07-15)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7月14日,记者从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彭某(副厅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369.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彭某今年51岁,2011年12月被任命为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2014年7月25日,其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2014年12月,检察机关以彭某犯受贿罪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调查,彭某在担任和田地委委员、和田地区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吉音水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1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田某、杨某等6人的贿赂款共计269.1万元,与他人共同收受郭某贿赂款100万元。

  近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经过审理,认定彭某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其余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