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在全疆部署了“文明交通行动”,要求各地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努力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明交通行动”是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面向全疆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工作品牌。自治区文明办要求各地文明办把交通秩序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情况作为2019年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交通秩序差与乱问题。
要组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在城市的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等车流、人流密集的路段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各族群众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的良好习惯。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文明交通行动”中严格执法,重点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接打手机、随意从车窗丢弃垃圾、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人翻越护栏等危害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