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经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新疆“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疆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3.5亿吨标煤,逐步构建符合自身特点和科学发展需要的多元、稳定、高效、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按照国家“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基本理念,以西联东进、疆能外送、服务全国为发展方向,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实现能源开发由资源导向到市场导向的转变;注重合理控制年度建设规模,结合市场情况和消纳能力,科学确定年度建设计划;注重规范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确保项目合法建设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