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高生韬报道) 8月1日至7日,在连霍高速小草湖收费站至吐鲁番路段,937辆超速车被抓拍处罚。
8月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吐鲁番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近期每日平均用5个半小时,对小草湖收费站往吐鲁番方向行驶车辆进行测速,该路段限速为100公里/小时。数据显示,1日至7日,执勤民警抓拍并录入处罚的超速违法行为937起,而超速50%以上的就有60起,将被记12分并吊销驾照。超速车时速多在120公里至130公里之间。
“从小草湖收费站至吐鲁番约60余公里,属于一级公路,每日双向车流量约6000余辆,往吐鲁番方向道路平直,为慢下坡道路,无护栏,也无参照物,又是顺风,加之天气炎热司机易疲劳,后沟出来的车辆过了小草湖收费站后,司机会觉得离吐鲁番很近了,就会放松警惕而超速行驶。”吐鲁番大队副大队长艾沙江·阿不力孜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车辆在超速状态下易发生事故,该路段路基两侧有不少水泥泄洪涵洞,车辆一旦失控冲下路基,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4月14日13时许,帕某驾驶丰田轿车往乌市行驶,当行驶至连霍高速公路距小草湖收费站约15公里处时,失控冲下路基,造成2死2伤,因其与副驾驶位的乘车人系了安全带,伤势不算严重,而后座两人未系安全带在车辆失控后甩出车外身亡。经对车辆进行鉴定,事发时,车辆时速在110公里,属超速行驶。
今年以来,小草湖收费站至吐鲁番间因超速而导致6起交通事故,其中5起为亡人事故。在6起事故中,4起肇事车辆为小轿车,3起为单车事故。“身亡者多是车辆失控自翻过程中被甩出了车外,头部受伤死亡。”办案民警介绍。
为遏制超速违法行为,吐鲁番大队将继续在每日不定时、不定点对超速车辆进行测速,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予以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而小型车超速未达20%,罚200元,记3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200元,记6分;超速50%以上的,记12分,罚2000元,可并处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