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新疆教育厅日前决定在全区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高校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建设,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面的主要做法、探索创新、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原创性审查,严肃查处论文买卖、代写等情况的检查。
新疆要求各高校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主管领导,成立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指导、负责本单位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如实记录、统一报送检查结果。
新疆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认定查实的买卖、代写学位论文以及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据悉,新疆将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管理制度和教风学风建设,建立科研诚信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学位论文买卖、代写”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