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增加25元,增幅21.74%,3年年均增长6.78%。这是记者从26日召开的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重要标志,是继2015年调整基础养老金后的第二次调整。调整后,中央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8元,增加18元;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提高至52元,增加7元,合计25元。预计提标后新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超过150元,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60元。提标所需资金,中央及自治区各级财政年增加支出约3.1亿元,较2017年财政补助增长16.04%。财政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的增幅。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40元,实现了翻番。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将逐步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