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治区已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62.04万亩,84个县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已报国土资源部质检复核,完成了既定工作计划。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水田和水浇地面积占划定面积的90.86%,城市周边平均保护比例由14.87%上升到49.57%,划定后的耕地质量等别较之前稳中有升。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占用。今后,新疆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项目建设将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将严格检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使补充耕地质量等于或大于占用耕地质量等别,确保所有占用耕地建设项目实现“先补后占、占优补优”。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全区耕地保护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相继启动了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核心的耕地保护工作,耕地保护工作为全区农业发展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除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粮食安全,引导各地走串联式、组团式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外,全区还累计投入资金118亿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时不断提高田间道路、灌溉系统等田间配套工程质量标准。目前1000余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陆续完成建设,有效保障了全区粮食安全,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