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在12个地州、23个县(市)的604.54万亩农田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1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价处了解到,农业水价作为水价改革的重点和新疆农业改革的突破点,自治区今年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据了解,今年先行试点的12个地州、23个县市中,昌吉州和吐鲁番市进行整体推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价处处长刘卫东介绍,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使得试点区域农业用水组织化水平和农民增收效益显著提高,灌溉用水定额减少,农民节水意识增强,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生产向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模式转变,进一步促进了传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探索建立符合区情、水情实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主线,统筹考虑了新疆财政状况、水资源禀赋、农业种植结构、水利设施建设情况、水价现状、终端用水管理方式等特点,突出了基础设施建设、水权改革、水管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实施方案》从建立终端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推广水肥一体化、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方面,明确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目标为: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总体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为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等三个部分。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激励农户采取节水措施将用水量控制在定额之内,让农户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况下用得起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刘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