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刘军)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的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包括124名机关行政编制。
依据《规定》,原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取消17项审批职责,包括期刊出版增刊审批、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等,下放职责5项,承接职责9项,加强职责8项。
《规定》明确,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下设办公室、影视管理处等14个内设机构,涉及新闻报刊、产业发展、影视管理、印刷发行管理、版权管理等,局长兼自治区版权局局长,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自治区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在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在出版环节对动漫出版物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文化厅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今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主要职责为,统筹规划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管理;指导推进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全区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负责全区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2014年8月9日,新组建的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正式揭牌,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