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印发《表彰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表彰了一批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西藏5人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4人被评为“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和凝聚广大农牧民群众投身于乡村振兴战略伟大实践,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对2017年度在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牧民进行表彰,并授予全区“十佳农牧民”称号。
据悉,此次荣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的西藏优秀代表为昌都市左贡县旺达镇乌雅村村委会主任尼玛欧珠、昌都市贡觉县哈加乡加热村村民阿嘎、那曲地区那曲县罗玛镇凯玛村嘎尔德有限公司副经理嘎嘎、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增巴村赞巴拉养殖有限公司经理拉巴、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西卡学村措旦组村民格列;被评为“全国农业先进工作者”的西藏优秀代表为昌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土肥室主任、农艺师格桑顿珠,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朱霞,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农业推广研究员黄秀霞,山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研究员次仁云丹;获得全区“十佳农牧民”称号的为拉萨市当雄县宁中乡堆灵村家庭牧场主、牦牛短期育肥致富带头人曲嘎,日喀则市江孜县江孜镇拉则居委会种粮大户伦珠,日喀则市白朗县嘎东镇马义村蔬菜种植大户米玛,山南市隆子县奶牛养殖(黄牛改良)合作社负责人巴珠,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罗布村、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白玛央宗,昌都市类乌齐县吉多乡达多村阳光合作社负责人加央措成,昌都市左贡县旺达镇乌雅村村委会主任、乌雅村集体经济造砖厂厂长尼玛欧珠,那曲地区那曲县罗玛镇边琼村阿古农牧民经济合作社领办人洛桑赤列,那曲地区巴青县霸帕迦果本塔乡九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次仁塔青,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村长布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