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洪涝灾害严重,水利工程设施水毁多、损失大,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1044.87万元。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西藏于日前正式启动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目前已投入资金2679.13万元,10座水电站(水库)、48.8382千米堤防(护岸)、1座水闸、1处水文测站已按照修复方案完成修复任务。
2017年汛期前
完成水毁修复任务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自治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2月30日,水利部组织召开了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推进会议,强调要落实责任和任务,加快推进全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确保2017年汛前完成水毁修复全部任务。
为全力做好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按期完成水毁修复任务,自治区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充分贯彻了日前国家防办召开的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五项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明确分管领导,抽调专人负责。二是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水毁修复所需资金由地方负责筹集,各地要争取支持,尽快落实修复资金。三是要做好前期,尽快实施。各地要制定水毁修复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四是简化手续,确保质量。要严把质量关,严控施工标准,严格验收程序。五是加强督查,确保进度。各地要加强对辖区水毁修复的技术指导和过程督查,以确保水毁修复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任务。
截至目前
投入资金2679.13万元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洪涝灾害严重,水利工程设施水毁多、损失大。据统计,洪涝灾害造成堤防损坏915处410.29千米,损坏护岸104处,损坏机电泵站4座,冲毁塘坝192座,损坏水闸85座,损坏灌溉设施1266处,47座水电站不同程度损失,11座小型水库不同程度出现边坡、坝基滑坡、溢洪道、放水闸阀等情况的受损。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1044.87万元。
自治区水利厅成立了防办、规计、建管、农水、财务、水保、质安、农电、水文、抢险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各地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复工作由各市(地)水利局上报,水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影响2017年度安全度汛的水库、水电站、堤防、水文测站等水利工程设施。
“目前西藏水毁修复任务清单已上报至国家防办和流域机构,修复方案也已基本完成。此次西藏计划修复36座水电站(水库),堤防(护岸)302.9295千米,水闸20座,水文测站4处,淤地坝13座,其他水利工程设施17处,计划投入资金29394.08万元。”该负责人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2679.13万元,10座水电站(水库)、48.8382千米堤防(护岸)、1座水闸、1处水文测站已按照修复方案完成修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