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罗杰作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和2017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对2018年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安排。五年来,我区环保改革不断深化,修订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制度60多件。2017年,7市地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到97.4%。2018年将配合自治区人大修订出台《环境保护条例》,建立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
五年出台各项法规制度60多件
会上,罗杰表示,五年来,我区环保改革不断深化,修订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制度60多件。首创环境保护县域考核,兑现考核奖励资金2.26亿元;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国家级11个),落实生态安全屏障规划工程投资55.6亿元、各类生态补偿资金254.34亿元,累计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县10个、生态乡镇173个、生态村1924个。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区主要城镇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优良,主要江河湖泊和7个市地所在地城镇的2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定不移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目标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105辆。全年7市地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到97.4%。水污染防治方面,自治区批准实施了山南市、林芝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全区2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达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自治区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完成1915个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采集土壤样品2044份,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建设环境诚信体系
2018年我区环保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推进臭氧(O3)防治工作。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机动车移动源污染,促进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永葆蓝天底色。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铅锌铜采选集中区域综合整治。
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组织实施县域环境保护考核。开展以重点项目建设、资源开发领域、历史遗留未批先建等为重点的“守护净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实现区、地、县现场执法检查数据联网。在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将配合自治区人大修订出台《环境保护条例》。建立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开展本级环境保护督察,并开展环境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