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拉萨市达孜区金叶敬老院的老人们聚在一起在健身场所锻炼身体。记者 王莉 摄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2017年全区民政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新挑战,有效化解新矛盾,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呈现动力增强、转型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
为进一步发挥民政兜底脱贫作用,我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兜底保障功能显著增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月和3311元/年,增幅达9%和30%,农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更加紧密。五保供养标准提高至4940元/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全年救助13万人次,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全年救助19410人次。
在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指导养老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五保集中供养中心各项日常管理等,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年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23.66万元,惠及117490名残疾人;及时足额兑现寿星老年人健康补贴1794余万元,惠及42907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1617.84万元,惠及26964名老年人。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民政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17年,全区共紧急转移安置2.17万人,下拨中央和自治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93亿元,安排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970万元,实施冬春生活救助23.17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随着 “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得以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