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以来,为在西藏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中央财政对西藏采取了增产不增税、赠送农具、无息贷款等一系列特殊的优惠财税政策。
进入21世纪,中央财政对西藏实行了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2001年到2008年,中央对西藏的财力补助达到1500多亿元,年均增长20.2%,占西藏民主改革以来累计补助收入的76%左右。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西藏财政支出的90%以上来自中央转移支付,这意味着西藏财政每花10元钱,至少有9元是中央转移支付。
“中央财政对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和巨大财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局势稳定、边防巩固和人民安居乐业,成为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力量。”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艾俊涛说。
进入新世纪,中央加大改善西藏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7年,国务院确定了总投资达770多亿元的西藏“十一五”180个规划项目。其中,既有能极大改善西藏基础设施条件的阿里机场、青藏铁路延伸线等重大交通项目,也有改变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村村通”电话、农牧民聚居区基础设施等项目。
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对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开始,西藏自治区设立了农牧业特色产业、旅游产业、优势矿产业等产业发展资金,按照特色与规模并重的原则,引导和扶持了一大批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
中央财政对西藏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使西藏经济步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近年来,西藏经济连续1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的发展态势。今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77.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全力推动西藏社会事业实现全面进步,为西藏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正在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曲洛乡小学读五年级的藏族学生玉玛上学不用花家里的一分钱。她的学杂费和其他费用,甚至包括牙膏、毛巾、衣服等费用全部得到免除。从1985年开始,西藏实施了农牧民子女住校生享受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三包”政策。
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介绍,仅2001年到2008年,西藏社会事业累计投入达到340亿元。到2008年,西藏74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普六”和完成扫盲,70个县实现“普九”。高中入学率、高等教育入学率分别由2000年的12.5%、5%提高到2008年的51.2%、19.7%,青壮年文盲率由2000年的39%降至2008年的2.4%。
中央财政还大力支持西藏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牧区。目前,西藏基本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山南地区琼结县琼结镇村民卓嘎说:“因为参加了医保,我住院生孩子花的1000多元全部报销了。村里还给我发了30元钱,说是住院分娩的一次性奖金。”
近年来,西藏农牧民的免费医疗标准经过连续7次调整,补助标准由2000年的15元提高到2008年的1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日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覆盖。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西藏人均预期寿命已由和平解放时的35.5岁增加到67岁。”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李路平说。
西藏的公益文化事业也离不开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西藏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由2000年的77.7%和76.1%提高到2008年的88.8%和89.9%。
西藏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2001年以来,中央先后安排专项资金近10亿元,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等25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维修。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在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西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23万名农牧民全部被纳入保障范围;2008年,西藏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100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责任编辑: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