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西藏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西藏实际,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的保障对象为孤儿、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以加快构建“儿童优先、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为总体目标,旨在让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史加科学,儿童关爱机制更加优化,困境儿童生活更加幸福。《实施意见》从明确基本生活分类保障标准、加强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加强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落实困境儿童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记者 冯骥 郑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