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吉隆县相关部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吉隆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今后,日喀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承担吉隆口岸药材进口登记备案的具体工作。
据悉,2017年9月3日至5日,国家食药总局和海关总署评估工作组赴日喀则市开展了吉隆口岸增设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评估工作。工作组详细审阅进口药材体系文件,仔细检查进口药材报验管理系统、进口药材程序、登记备案、样品检验、核实申报资料内容等。工作组一行还对吉隆口岸进行了实地评估考核并召开了吉隆口岸增设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宣布吉隆口岸顺利通过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