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给予轻重不一的处分。仅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就达49.5万人次,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这些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的吃一堑长一智;有的破罐子破摔;有的一蹶不振。辞职不甘,退休尚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只当和尚不撞钟,对管理是一种挑战,对资源是一种浪费。
为了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切实形成“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大胆启用有“前科”的干部,让他们放下包袱,重新来过。对个人的进步和我们的事业大有裨益。
嘎某,县公安局干警,因违纪2015年6月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016年12月解除。该同志服从领导安排,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办案能力,受处分以来工作、生活各方面有较大改变,公务员年度考核2017年优秀、2018年称职。依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提任上一级职务。
张某,革吉镇派出所科员,201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16年4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不服从组织安排,被取消提任资格。事后,认错态度较好,悔过自新,工作不挑肥拣瘦。经县委研究提任上一级职务。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受处分”是违反党纪法规以后所必须面对和承担的行为后果,但也要深刻认识到,处分是惩戒也是提醒,目的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并非要“一棍子打死”,而是警示教育犯了错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及时收敛收手,避免在歧路上越走越远。
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挨了处分之后,关键是要摆正认识、端正态度,不能被负面情绪裹挟,影响到今后的人生走向。只要深刻认识、坚决改正自己的错误,重新把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踏踏实实去打拼,未来依然可期。受处分干部与其背负沉重的思想包袱而裹足不前,不如化压力为动力,变“有错”为“有为”,干出一番事业,让人刮目相看。
二、相关文件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注:干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首先要列为考察对象。2014年1月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2019年3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由3年改为1年,这也是嘎某提任的依据。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
1.《西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藏组发〔2008〕81号)
第三十六条对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七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其表现作为解除行政处分的依据。6月30日前解除处分的,参加当年考核确定等次;7月1日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正常参加考核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三十八条受党纪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六)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2.《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号)规定,公务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规定,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干部符合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组织部门根据职位空缺、岗位要求,综合谈话调研环节分管县级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推荐建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经革吉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与阿里地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地委组织部同意后,正式启动干部选任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
有些干部符合提任的基本条件,自我感觉也不错,为什么没用?第一种可能,没有职位空缺;第二种可能,分管县级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没有推荐你;第三种可能,你表现不够优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李某受处分后,这几年表现不错,去年还采取了一些帮扶措施,今年倒好,不履行续假手续超假7天以上,到了县上都不知道报个到。李某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如果用了怎么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凡事,多从自身找找原因,努力改掉自己的小毛病。(责任编辑 梁富贵 文 束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