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西藏资讯 > 正文

西藏自治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www.xibuxinwen.com.cn(2017-05-19)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从5月18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获悉,我区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部署,着力处理好高校毕业生政府就业和市场就业的关系,转变就业观念、搭建各种平台、创建多种载体、拓宽就业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本次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坚持促进发展和就业优先相结合,坚持服务产业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要扩大企业用工需求,鼓励支持创业就业,加强就业援藏工作,完善公职岗位考录招聘机制,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府购买服务成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自治区将建立20亿元创业就业扶持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区外企业就业,且满一定年限的,分别给予政策支持:对在区内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5年的生活和住房补贴,分别按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并给予最长10年的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每人5万元、每户最高20万元给予启动资金支持,以及最长10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不低于10年,前3年全额贴息。金融机构最高可按照财政担保基金的10倍进行放贷。对租用场地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年最高2.4万元的租金水电补贴。给予自治区认定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单位300万元至80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建成后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分别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生活和住房补贴,并给予2000元路费补贴。通过以上渠道就业创业的,均可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