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高考考试时间于6月7日开始举行,外语口试于6月10日举行。
考试科目
1.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2.语文、数学、外语、汉语、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3.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藏语文由国家授权我区命题。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4.“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5.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6.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办命制,由各市地招生办组织测试。
7.凡使用“汉语”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作为“语文”成绩。
8.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汉语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语文字试卷。
9.考试期间,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接受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和使用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仪)进行身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