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刘江以自治区党委常委身份参加会议。
刘江同志简历
刘江,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四川渠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3月参加工作。
1986.03 西藏自治区机要训练队学习
1986.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工作
1992.05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局译电科副科长
1994.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
1996.07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会务室主任
(1994.07-1997.06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管理与秘书专业函授学习)
1997.09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9.10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其间:2001.12-2003.12在西藏自治区比如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2003.04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
2003.12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秘书长、地直机关工委书记(2006.09-2008.07在四川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7.04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09.01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9.10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拉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1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拉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3.03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专员
2013.06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3.07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6.03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6.11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2018.06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互联网党工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