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6月19日,随着西藏自治区阿里市革吉县开始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西藏全域落地。此举标志着全国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在去年年底98%的地区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覆盖。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国家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采取四项措施,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目前,西藏全区7个地市、74个县(区)全部实现“发新停旧”,并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提前半年完成自治区政府设定的时限。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一是高位部署、统筹谋划。将不动产登记工作列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自治区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并安排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将不动产登记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二是试点引领、稳步推进。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拉萨市及曲水县、达孜县、林芝市及米林、朗县两市四县开展试点工作,全程驻点指导,加强工作会商,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2016年9月18日颁发的西藏自治区首批不动产权证,为全区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宝贵经验。三是狠抓落实、夯实基础。自治区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和推动。四是建章立制,指导监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各地资料移交、窗口建设、资金落实、首发筹备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实行分片包干制,分赴各地进行多轮指导和督促;建立周报制,对重点区域派人长期蹲点推进,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培养骨干力量。
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自2014年自治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部和对口援藏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多方面、多途径支援西藏开展工作。针对西藏实际,国土资源部多次协调安排相关司局、业务单位和对口援藏省市业务专家进藏进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部分对口援藏省市选派优秀业务骨干深入县(区)一线指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