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首起涉林业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在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开庭。
经查,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格某在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巴宜区百巴镇扎地村堆龙沟私设带锯一台盗伐林木。经鉴定,涉案木料为急尖长苞冷杉,总立木蓄积为342余立方米。
2018年5月10日,该案由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当天,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依法对格某构成盗伐林木罪和侵害公共利益予以指控。
庭审中,被告人格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公众赔礼道歉。
“此次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小丁说,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履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能,助力保护碧水蓝天。
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