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西藏今年开始提高县级民间艺术团补助,在原有每团每年20万元补助经费,以及2017年起每年对民间艺术团给予20-30万元演出场次补贴的基础上,从今年起,每年每团又增加了10万元补助经费,有力地改善了民间艺术团演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西藏现有业余演员近4万人
西藏现有3个自治区专业文艺团体,市(地)民族艺术团7个,县级民间艺术团75个(含山南市群艺馆雅砻民间艺术团),民间藏戏队143支,乡村业余文艺队2446支,业余演员近4万人,并建立了包含30余名专家的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
西藏财政厅曾下达2017年度民间艺术团演出场次补贴1890万元,其中拉萨、林芝每县20万元,日喀则、山南、昌都每县25万元,那曲、阿里每县30万元,同时下达了2017年度民间艺术团补助资金1500万元(每县20万元)。西藏财政对县民间艺术团平均每年每个团最少补助40万元,最多达到每年每团5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民间艺术团演员的待遇和工作条件。
“县级民间艺术团是西藏重要的文化力量和文化阵地,承担着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创作和演出优秀文艺节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展繁荣基层文化事业,丰富和活跃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职责与使命。2017年,75个民间艺术团共创作节目700多个,下乡演出4946场,受益群众达270余万人次。为进一步改善民间艺术团演员的待遇,今年起,又对民间艺术团每年每团增加了10万元的补助经费。”西藏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米玛说。
免费向基层提供文化服务
米玛介绍,西藏将制订《西藏自治区县级民间艺术团管理暂行办法》,对民间艺术团的职能任务、人员管理、运行保障等作出规定;研究制定《全区县民族艺术团建设和管理运行绩效考核办法》;目前已有39个民间艺术团建立排练场所,下一步为剩余的30余个民间艺术团建设排练场所;继续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协调对接,力争推进西藏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61个县级综合文体中心新建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边境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等;从全区范围内推选1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加大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基层文化队培训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坚持面向基层提供免费文化服务,计划2019年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力争为100个村居开展送戏、送展览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大文化扶贫工作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