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强队伍 查线索 严督办
西藏自治区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西藏各级纪委自觉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放到脱贫攻坚大局中谋划部署,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确保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核查清楚、处置到位。
到群众中去:
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来源
西藏全区人口320余万,相当于内地一个中等城市的人口,这里民风淳朴,长期以来,纪检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较之内地省市要少许多。
没有举报不代表没有问题。西藏各级纪检机关下沉工作力量,坚持走村入户,到群众中访民意、察实情。
7月24日至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率队深入那曲地区及其所辖聂荣县、索县、比如县、巴青县、嘉黎县和部分乡镇等高海拔地区,就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实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贫困户家中察看实情。
在自治区纪委的指导推动、引领示范下,基层纪检干部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把工作做到田野、牧区,做到群众家中。在监督检查中就发现,一个县在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工作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共93人,发放资助资金78.5万元,其中错报12人、多发资金2.3万元,识别不精准45人、错发37.9万元;在易地搬迁工作中,随意变通政策,已实施的易地搬迁建房全是就地改造或就近搬迁,有的群众符合搬迁条件却没有被列为搬迁对象,而有的群众不符合搬迁条件却被列为搬迁对象,该县所辖10个乡镇的扶贫专干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诸多纰漏,存在多录、少录、错录等问题,共涉及70名党员干部,对其中28名主要责任人立案审查,其他人分别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
加强基层纪检机关建设:
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如果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就会严重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能不能跟上形势任务的发展,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核查处置到位,是自治区纪委领导班子始终高度关注的问题。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王瑞田坦言,党的十八大以前,西藏自治区很多县级纪委工作人员不到10人,有的多年没有查办过一起案件,有的纪检干部甚至连执纪审查的基本程序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尽快加强基层纪检机关建设、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是自治区纪委必须完成的紧迫任务。
2015年10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建设的意见》,对全区基层纪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硬性要求。自治区纪委狠抓落实、强力推动,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区74个县级纪委监督执纪机构从之前的17个增至171个,人员力量从之前的370名增加到975名;696个乡(镇、街道)全部单设纪委、单独挂牌,配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人员总数从之前的162名增加到2000余名,301个乡(镇、街道)增配专职纪委副书记。
与此同时,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大力气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县乡纪委书记已全部轮训一遍,新进纪检干部“培训全覆盖”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之中。在培训中,特别突出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内容,邀请扶贫、民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有关同志对纪检干部进行辅导,讲授扶贫领域涉及的专业知识,着力提升纪检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加强督查督办:
激发各级纪委的责任担当
今年2月,自治区纪委对“零审查”的9个县(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其克服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思想,主动到群众中去收集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经有3个县摘掉了“零审查”的帽子。
为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管理,由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的所有问题线索及其办结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统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共梳理排查问题线索821件。同时建立月报制度,各地市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每月25日前向自治区纪委上报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清单及办结情况;自治区纪委逐一进行审核,对应当问责而未问责的,采取下发问责建议书等形式,要求进行问责。各级纪委也参照自治区纪委的做法,建立健全案件数据库和办结案件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工作实。
同时,西藏还强化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督办,建立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督办工作台账,对交办的问题线索,逐案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由上级纪委通过函询、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对职责范围内应受理未受理、已处理但未解决到位,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