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区相关部门围绕中央环保督察,认真履职尽责,狠抓问题整改,形成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商务厅:借势借力解决老大难问题
自治区物资回收再生利用公司办公楼后囤积大量废旧汽车车壳和垃圾,涉及承租户多,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自治区商务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核实情况、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连续7天组织60余人(次)在一线蹲点督办,7天完成现场清理清运工作,清运废旧物资5000余吨,总清运面积达12000余平方米,切实解决了长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回应了群众关切。
林业厅: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工作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阿里地区日土县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生态破坏”问题后,自治区林业厅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边督边改,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会同国土资源厅、阿里地区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理意见,并责成阿里地区日土县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涉事企业已停工停产,按照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公安厅: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
成立了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西藏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14家,发现存在问题的5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家,责令停止机动车检测业务1家。对路面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涉嫌“冒黑烟”机动车293辆,尾气超标机动车225辆。积极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累计淘汰黄标车14129辆。
安全监管局:开展尾矿库环保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环保安全监管,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拉萨市、那曲地区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相关企业值班值守、规章制度、应急措施、物资储备、截(排)水安全设施、尾矿库坝体等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8家,发现安全隐患40处,下达整改指令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