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治区各级纪检机关坚持尊崇党章,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西藏自治区相继制定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13项地方性党内法规,使得全区管党治党制度日臻健全;结合工作实际和形势变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目录及标准等17项相关规章制度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以制度的力量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拍摄制作了《作风建设在西藏》,集中展现西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成果,有效凝聚起干部群众支持正风肃纪的强大正能量。
自治区党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不断健全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区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和自治区党委“七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把巡视从2014年前的每年1轮调整到每年3轮,八届自治区党委分9轮对181个单位和党组织进行巡视,如期实现巡视全覆盖。八届自治区党委九轮巡视共发现并反馈突出问题1564个,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608件,截至今年9月,已整改巡视反馈问题1396个,整改率达89.3%。
自治区纪委积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第一时间明确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实现“两个全覆盖”,科学制定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改革要点,形成改革成果116项。先后两轮改革完善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成立32家派驻机构,实现94家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建设,将全区74个县(区)纪委监督执纪机构从17个增加到217个,人员从370名增加到975名;在696个乡镇(街道)单设纪委,单独挂牌,人员从162名增加到2200名。
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铲除政治生态的“污染源”。2015年至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4272人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870件,处置问题线索6006件,立案2094件,处分235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9人,挽回经济损失4.67亿余元。(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