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来自西藏各地市的文物工作者陆续赴拉萨接受集中培训,这意味着持续3年的普查工作现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这是西藏首次启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中国国家文物局于2012年确定,自当年起至2016年,对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现状等进行普查统计。
西藏是全国文物资源富集的地区之一,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可移动文物是西藏文物资源的“重头戏”。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桑布介绍,此次普查工作的范围不仅包括1965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资料、手稿等,还涵盖了由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1965年后的藏品,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文物。
“普查工作过程中登录内容包括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等14项基本指标,以及文物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情况等。”桑布告诉记者,此类信息收集工作将有利于全面掌握和准确评价西藏的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建立科学的文物管理机制和保护体系,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另据了解,为加强普查过程中相关业务咨询、数据审核以及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从西藏各地(市)、区直各文博单位抽选骨干业务人员组建了文物认定、鉴定、审核专家库。普查工作将根据“统一标准、规范登记;统一平台、联网直报;信息整合、资源统筹”的技术路线进行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