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日前已经公布。名单包括定日关帝庙遗址、切卡日墓地、仓姑寺、聂当大佛、林周农场旧址、孜孜荣岩画在内的182处(含一处合并项目)文物保护单位。
西藏一直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在今年9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就研究同意自治区文物局提出的第六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与现有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这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包含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五大类,其中古建筑累居多,达137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针对不同文化遗产的特点,科学规划,精心保护,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认真做好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