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杨斌)2015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共发生火灾144起,死亡3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6万元。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总体上保持基本平稳。
据悉,德宏先后组织开展了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5个。全州共检查单位893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35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237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82份,临时查封54家,责令“三停”单位47家,行政拘留8人。
按照“1+1+1”的警务模式,德宏已组建34个派出所消防警组,填充了社区、乡镇消防监督警力的空白。29个社区及336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全部组建完成,补齐了现役消防警力难以覆盖农村的短板。此外,还完成了全州4个国家重点镇(芒市遮放镇、勐戛镇,瑞丽市弄岛镇,梁河县芒东镇)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5个省特色镇(瑞丽市姐相乡,陇川县陇把镇,盈江县昔马镇、那邦镇,梁河县九保乡)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扩建和2个一般乡镇(陇川县王子树乡、勐约乡)专职消防队的新建任务,招收专职消防员56名、配备消防车辆46辆及器材装备1600余件(套),形成了基本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