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云南今年率先给农民发放文化基本权益补助
后3年,云南将通过一系列的惠民工程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用文化影响农村、建设农村、促进农村。23日,记者从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云南在全国首家每年将按农民人均0.5元标准,作为农民享有文化基本权益的补助。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欣分别在会上讲话。会议由副省长高峰主持。
据悉,这是云南近10年来在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上力度最大的一次。张田欣指出,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潜力在农村、优势在农村、希望在农村,今后3年,全省将以强化“惠民”意识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重点,以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基础,构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赏鉴、参与大众文化活动、接受文化素养培训等基本权益,除省级从今年起每年给农民人均补助0.5元外,各州市、县区也要根据实际确定补助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
“文化惠民工程”将在3年内以网络形式覆盖全省农村。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147个文化馆,147个图书馆,1312个文化站,5000多支文艺队。到2011年,全省80%以上的文化(群艺)馆将达到国家3级以上规范化建设标准,每馆年平均举办各种展览10次以上、各种培训班15个以上、各类文化活动10次以上;全省147个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占有达到0.35册以上,县级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100%的乡镇建成基层服务点,县级馆藏书利用率达60%以上,读者流通达5万人以上。
而全省95%以上的乡镇要建成面积不低与300平米的综合文化站,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村文化活动室,每个乡镇建起5支以上业余文艺队伍和一批文化个体户、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文化广场,建成农家书屋4000个,大力推进“电影进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全省1/3的县将全部配齐“文化大篷车”,确保全省农民人均“每年看上1本书、每季度看上1场戏、每半月参加1次文化活动,每个行政村有1支群众性文艺队伍”。
要着力挖掘、开发各地域的农村文化特色,打造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人、名品,建立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到2011年,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保护区50个,省级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50个,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00名。
同时,还将引入竞争机制,对农村重要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以奖代补等,实现政府从“办文化”向“买服务”转变,从扶持为主向激励为主转变。(
(责任编辑: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