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云南省残疾人总数为288.3万人,占总人口的6.46%,其中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
云南省副省长、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建方介 绍,针对残疾人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就业压力大的特点,云南省大力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推动残疾人就业。
在城镇,云南重点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支持和扶助有条件的残疾人自主从业,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在农村,在对20.8万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的同时,利用康复扶贫贷款等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帮助残疾人就业。
与此同时,云南省不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除抓好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的落实外,还启动实施了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试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补差水平略高于一般低保对象;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全面落实了各项供养、救济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全额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应缴纳的参合资金。
此外,最近3年来,云南省还多渠道筹措并投入1亿多元,解决了1万多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责任编辑: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