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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石林申遗成功搬迁原住民 43户村民告县政府

www.xibuxinwen.com(2010-06-1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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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石林的申遗路,走了17年。2007年6月27日,“中国南方喀斯特”项目终于在第31届世界自然遗产大会上通过,贵州的荔波、重庆的武隆和石林一同“捆绑”申遗成功。
  五棵树村的村民没想到,他们的命运,竟和“世界遗产”几个字联系得如此紧密。这个古老的自然村落,是石林景区内唯一的村子,拥有1000多村民,大多是撒尼人(彝族的一个分支)。去年3月27日,村民们突然收到了一份“搬迁公告”,要求村民整体搬迁。县政府给出的理由是:在申遗时中国政府曾作出承诺,3年内迁出核心保护区内居民。为此,43户村民将石林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搬迁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
  五棵树村是唯一一个分布在石林景区内的村落。其实,让这个村子不满的并不仅是政府的“搬迁令”,“土地”和“村委会”是村民们抗争和博弈的另外两个关键词。
  到底石林申遗成功给这个村子带来了什么麻烦?村民和政府、景区管理局之间有着怎样的恩恩怨怨?
  博弈1:搬迁令
  村民:石林县政府搬迁决定“违法”
  突然收到的“搬迁公告”令村民们感到茫然:“政府不论适用哪部法律或法规,都应该与村民先协商。”村民普小莲说:“我们不属于核心区,而属于缓冲区!”争论未果后,43户村民一同委托律师向昆明中院递交了诉状,将石林县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石林五棵树村整体搬迁的决定”违法,并予以撤销。
  石林五棵树村民毕小文(化名)站在摩托旁边,用力擦一擦汗,向记者讲述村里的土地怎样一点一点流失。此时他并不知道,村里43户村民状告县政府的事情,已经被法院告知不予受理。
  告县政府的原因,正像村民普小莲(化名)所说,政府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就下令村子几百户人整体搬迁!“石林养育了撒尼人,撒尼人保护了石林。现在说我们破坏石林景观,我们委屈!”
  政府:村子紧接景区必须整体搬迁
  对此,石林县政府外宣办主任张雪刚回应,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总面积350平方公里,一共有四级保护区,包括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特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为核心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为缓冲区。五棵树和大、小石林景区就紧紧连成一片,属于一级保护区。所以,五棵树必须进行整体搬迁。
  张雪刚说,为了满足村民的要求,原计划搬迁五棵树村有2.5亿元的预算,现在要超过3个亿。“没想到,村民的要求越来越苛刻。他们要求不搬迁,在原地重建,并且要求把景区门票收入的30%拨给他们。”他有点无奈。“政府已经作了最大的让步,村民不能一味提无理要求。”石林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鹏翔也说。
  张雪刚强调,现有房屋拆除了,绝对不是搞商业开发,而是种花、种草。除了留几间民居,几个撒尼人在里面刺绣、织布,展示民族文化外,其余地块都用于恢复生态。
  在张鹏翔和张雪刚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政府为村民们新建的“家”。新村名字很响亮:“中国彝族第一村”,位于石林旅游区南区小箐村南面,离五棵树村的直线距离约有1公里。
  屋舍大部分已经建成,都是样式相同的二层小楼,工人们正在安装卫生洁具、门窗等。张雪刚说,为了方便村民到景区租衣服照相,政府还专门修了一条从景区到新村的路。新村旁边新修了生态公园,免费开放。“我们还想到了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村子边为他们预留了一大块地,用于以后的人口发展。”
  张鹏翔介绍,新村将是一个集居住、旅游为一体的村寨。政府会在新村新建斗牛场,规划设计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店,把这里打造成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
  “政策太优惠了,这么物美价廉的房子,我们基层公务员奋斗一辈子都享受不到。”张雪刚说,村民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政府就对每户每个村民进行50平米的住房补偿,超出住房补偿面积范围的,每平米村民自行承担近3000元。而对于第一批搬迁的村民,每户奖励1万元,第二批搬迁的奖励5000元,以后搬迁的就不再奖励。
  “风水不好。”这是村民普玉(化名)对于不愿搬迁的解释。他说五棵树村很久以前就是从“第一村”的位置迁出来的,“以前在那里出生的孩子都养不大。”而村民们说得更多的理由是:“那里四面环山,不会有什么游客去。这边补偿太少,那边又没生意。”
  博弈2:“村委会”
  村民:公司取代村委会17年引冲突
  石林景区开放后,村民们大多以给游客拍照、摄像、租衣服、做导游等为生,但用普玉的话讲:“人多竞争大不说,公司还什么都要干涉。”他所说的“公司”,就是“石林风景区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公司),“就是这个公司,做了我们五棵树村17年的‘村委会’!”
  五棵树村原属石林镇小箐办事处。1993年,五棵树村公所变更为石林风景区农工商集团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由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直接任命。“公司成立以后,没有开过什么村民大会,村民丧失了选择权,公司处理土地之前也从没征求过村民的意见,村集体收益更是一笔糊涂账。”
  普玉说,公司把照相、租衣服等做“旅游生意”的村民们分成好几组,还限定了时间,这组是几点到几点拍照,那组又是几点到几点,每年还要交给公司两笔钱:押金和管理费。村民们自己组织的摄影队和导游队,也被公司收走了“所有权”,“现在摄影队和导游没一个是村民。”而为了石林的原生态风貌不被改变,村民们还被告知禁止扩建新房。
  种种利益矛盾的存在,让村民们不断上访。他们向石林县政府和昆明市政府要求“原地建设不外迁”,并要求建立自己的村委会。2009年12月16日,300多名五棵树村村民联名“上书”石林县政府,要求罢免农工商公司领导。今年1月29日,五棵树村村民们聚集在农工商公司楼下,要讨说法。
  “来了五六百人。”普小莲说,村民们封住了公司门,要求罢免公司领导。僵持局面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4时左右。“突然来了很多穿制服,带钢盔,拿警棍的人。”普小莲和村民们说那些是防暴队的警察,“打伤了好几个村民”。
  那次冲突后,有近30个村民被以聚众闹事为由陆续带走,后来大部分被放了回来。
  政府:设公司是用变通方式管理村务
  “五棵树村本来也不是村委会,只是小箐村委会下的一个自然村。”张雪刚说。90年代初,为了便于旅游局与村民协调关系,设立了农工商公司。“以变通的方式,来管理村务。”村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益都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既然村民们有建立村民自治组织这样的诉求,我们也积极解决。”张鹏翔说,但村子只有1000多人,规模达不到成立村委会,只能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目前上级的批文已经下来了,我们将积极完成这项任务,尽快成立五棵树居委会。”
  而对于这个村的纠葛,张雪刚则称,村民和搬迁工作人员还有另外一起冲突。当时搬迁文件下发后,石林县成立搬迁小组。今年1月的一天,工作组进村召集村民开会,村民竟把10多名工作人员扣留了下来,“不准他们吃饭、喝水,上厕所。”从中午1点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1点。警察赶到,多次做工作。“他们不仅不听,还用砖头、木棒砸伤了20多名警察。”随后,“带头闹事”的10多名村民被抓。
  而普小玉等43户村民告县政府的诉讼,法院暂未受理。昨日,他们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建伟告诉记者,昆明中院没有受理诉讼,也没有给任何书面答复,他们又去省高院立案,同样未果。
  博弈3:土地
  村民:土地流失千亩补偿没拿到
  土地的矛盾由来已久。
  “我们家以前有这么大一片土地呢,这么大!”普小莲尽力伸直手臂,在空气中划了半个圆。用村民的话说,以前整个石林景区都是他们的,但现在,每户所有的田地还不足一分(计量单位)。
  据村民介绍,从2003年开始,石林风景区管理局征用或租用村里的良田,到目前为止,他们的土地“为配合石林风景区的发展”已经被征用或者租用了近千亩。“到底风景区管理局是征用还是租用土地我们不知道,反正地就是不断流失。我们一分钱补偿款都没拿到!”但也有村民表示,他们之前一直拿着分红款,但是“去年以前分红款的数额还不够交给景区的管理费呢!”
  政府:征用租用的土地都给了补偿
  “这是一个历史问题了,扯不清。”关于“征地”问题,石林县政府外宣办主任张雪刚表示,从1964年开始,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荒山田地都需交给当地的国营林场。五棵树村的几百亩山地当时划拨林场,收归国有了。张雪刚承认,后来为了发展石林景区,确实陆续占用过村民的一部分土地,有征用的,也有租用的,但“该补偿的也都做了补偿。”
  张雪刚证实,征地或租地协议都是这家公司与管理局签的,补偿款都在公司的账上。对于村民称没拿到补偿款一说,张鹏翔说:“村民们每年都有分红。审计部门每年都会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据最近查,公司的账目基本正常。”该公司总经理普国亮也称,此前一直发放分红款,去年每户村民就有2000元的分红。
  博弈4:高尔夫球场
  村民:为何在一级保护区里建“高球场”
  五棵树村民们的另一个“心结”,是村子旁边的“民族生态运动场”。他们说,这个“运动场”,根本就是个“高尔夫球场”,而这块占地两三千亩的“运动场”中,至少有七八百亩都是他们五棵树村的。为了证明这个观点,村民毕小文骑着摩托车带记者去“实地考察”。
  “你看,已经开始铺草了!”毕小文指着一片开阔的、覆盖着淡蓝色薄膜的地面告诉记者。每隔一段路就有至少两个自动喷水器在洒水。记者看到一辆皮卡车,写有“草坪专用喷播车”字样,两个工人正在车上工作。记者上前询问:“这片场地是干什么用的?”“高尔夫球场。”“有多大?”“大得很,54洞呢。今年之内肯定能使用啦。”
  根据中国石林网上的介绍,该项目“已支付土地承包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款2000多万元。”但村民们却说:“这块场地一共涉及好几个村子的土地,五棵树村的地占得最多,但是其他村的村民都拿到了补偿款,就我们村没拿到!”
  毕小文不明白:“这个场地大部分都在一级保护区,当初村民提出搬迁到这里,县里正是以这个理由拒绝了村民的要求,既然如此,怎么又能建高尔夫球场了呢?”
  政府:这是石头地里刨出来的运动场
  “是民族生态运动场,不是高尔夫球场。”张雪刚否认。他说,民族生态体育运动城是县委、县政府的十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那片土地植被稀少,水土流失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土地石漠化(土地都变成石头),政府才决定启动这个项目。”
  张雪刚说,这块地上,附着大大小小的石头,作不了耕地,但又成不了“石林”景观,为了保护生态,政府招商引资,建生态运动城,去掉一层石头,重新拉土来填上,种上植被。同时,在运动场上发展民族体育运动,传承彝族民间文化。其中的运动就包括撒尼人传统的“抢花炮”、“踢毽子”等民族运动项目。“村民们的上访惊动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专门派人下来调查过。不久就会给出一个结论”,他说,“现在我也不辩解什么,到时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而对于村民没拿到补偿款,农工商公司总经理普国亮的说法不同,他说,运动场租用五棵树的土地有33宗地块共88.48亩,租金每亩每年300元。 来源:云南信息报
   专访--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杨福泉——
  人们来石林,不单看石头
  三江并流遗产地关停大型水电站,引发人们对原住民利益的关注;贵州荔波为申遗财政不堪重负,引起人们对盲目申遗的反思;鼓浪屿和庐山,原住民大搬迁被指责文化和自然剥离。而石林的集体搬迁令引发了警民冲突、大规模上访抑或集团诉讼。如何在“世遗”这个“紧箍咒”下,施展72变,保护好自然遗产的同时,保护好附着在上面的文化,也保护好原住民的利益以及政府的利益? 近日,记者专访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杨福泉。
  Q:保护就一定要搬出原住民吗?
  A:迁出原住民遗产会失色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为了保护石林自然遗产,近日石林县要求景区里的1000多原住民搬迁,您如何看待这个事情?
  杨福泉:这需要充分考虑到原住民与石林保护区的关系,如果人的生产生活对核心保护区带来了破坏,整体搬迁是可以理解的。但搬迁得慎重,要经过科学的论证,证明这些原住民确实对石林构成了威胁。具体来说,就是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考察,写出分析报告,指出不搬迁会带来什么后果,然后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公众意见后方可实施。但另一方面,石林的撒尼文化对自然形成了一种互动,人们来看石林,不单是看石头,还要看阿诗玛文化等风土民情,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不能简单地将自然和文化剥离。
  云信:石林县政府给出的搬迁理由就是3年前申遗时,曾承诺三年内对景区的原住民搬迁完毕。保护自然遗产地一定要搬出原住民吗?
  杨福泉:这个不尽然!《世界遗产公约》没有这种规定。很多时候,文化和自然是深深连在一起的。像我省的三江并流自然遗产地,面积达3500多平方公里,3条大江在滇西北横断山脉并流,同时,该地区还是16个民族的聚居地,如果把这些原住民都迁出来,这个遗产地就大大失色了!再比如,云南省的几个国家公园,不一定全是自然景观,都融合了人文的元素。
  景区丧失人文会走向衰败?
  有文化传承才有生命力
  云信:石林县有关部门认为,原住民确实影响了当地生态,搬迁是最好的选择。并且搬迁后在新村打造“中国彝族第一村”,可以更好的传承民族文化,同时发展旅游。
  杨福泉:丽江开发后,当地政府想尽办法留住原住民。丽江是文化遗产,但原住民走了,纳西文化消失了,丽江也就失去了文化之根。虽然石林是自然遗产,但也不能轻易把自然与文化剥离。如果能把原住民留下,又不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是最好的结果。石林我没有实地考察过,也许矛盾不可调和。搬迁也是保护自然遗产的一种惯常做法,比如美国好几个国家公园,都没有了人的痕迹。
  云信: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庐山万人大搬迁,有人担心会重蹈鼓浪屿的覆辙,就是随着居民和学校的外迁,景区丧失文化传承渐渐走向衰败。这种担心您觉得有道理吗?
  杨福泉:没有原住民的景区将会丧失文化传承,最终沦为一个庸俗的商业社区。作为一个社区,就应该有人,这才有生命力。庐山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文化遗产原住民全部搬迁,这是相当荒唐和可笑的,违背文化遗产地保护的原则。我去过很多文化遗产地,文化和居民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没有哪个国家会让原住民完全搬迁。像山西平遥,要是原住民搬迁了,那就是一座博物馆、一座死城,还有什么意义?当然,有时候不搬也不是办法,要考虑到人口密度与遗产地的承受度,适当分流一部分原住民,这也是平遥正在进行的事情。
  申遗成功!经济倒退?
  国家要出台补偿机制
  云信:很多自然遗产地都面临一个问题,保护的成本大,遗产地里的民众无法发展经济。像三江并流地区,不能建大型电站,有些路也不能修,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的发展。这部分群众的损失该怎么办呢?
  杨福泉:因负担遗产地的保护任务而承担了一些经济发展方面损失的民众,要有国家出台补偿机制和相应的政策。我觉得,自然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国家要有通盘的考虑,应该着重发展什么,保护什么,要从战略、环境和文化安全等方面来思考。对原住民,不能让他们为了得到利益而破坏遗产,但也要对他们作一些弥补。就是我常说的,既要有约束,也要有补偿。原住民搬迁这一块,就要建立良性的对话机制,让政府、公司、原住民坐下来,三方谈,达成统一意见。
  云信:不单是原住民,地方政府也要承担保护的代价。石林风景区管理局用于申遗和保护的费用高达几十亿,目前还欠银行贷款10多亿。而跟石林一起捆绑申遗的贵州荔波也有同样情况,自曝因申遗而负债2亿多元。这些,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目前的“申遗热”提出了警醒?
  杨福泉:总体来讲,申遗成功后游客增多是必然的趋势,九寨沟就是典型的例子。只是这个过程中会碰到一些难题,这也是正常的,我们在申遗的路上还有许多需要探索的地方。保护遗产单靠地方不行,要从国家的层面通盘考虑,需要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支持。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世界遗产的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有时弄得地方政府很无奈。像美国,有世界遗产局专门管理。此外,要由国家发改委设立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保护专项基金,给地方政府进行补偿。对遗产地政府,不应该单纯以GDP来评论政绩等等。
  我一直有个愿望,把各地的自然遗产地由国家统管,地方政府负责执行,这样解决各种矛盾会容易得多。单然,这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国家未统管之前,各地还是要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保护和发展机制。我国有37处世界遗产,云南占了3个,可以说是遗产大省,我真心希望石林探索出自己的路子,要避免三江并流和丽江被亮黄牌的事发生,不然人家会说,你们云南怎么3个遗产地都这样,你们是不是没有保护的能力?
  如何能既发展也保护?
  “保护”不是要封闭起来
  云信:还是老问题,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这方面您有什么新的建议吗?
  杨福泉:是啊,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招商引资是无可非议的,不是说要保护就要封闭起来。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对遗产地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我们允许这个地方合理开发,取得经济效益。我在和一些联合国专家讨论时,大家也说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要设立一个门槛,制约企业,一方面让他们不破坏环境,另一方面也要避免钱都被企业赚走了、本地分到的利益很小,要力求达到双赢的局面。作为企业,在来之前就要慎重,考虑到各种制约,进行利润评估,不要来了又觉得受限制太多,责怪政府。
  云信:就如当年周庄申遗时原住民不同意“关店铺”的理由一样,石林的小部分原住民认为,有没有“世遗”的称号都无所谓,反正名声已经打出去了,旅游一样会兴旺,而为了保住这个称号,让自己搬离,让政府负债,完全没有必要。
  杨福泉:这种言论很危险!在全球这个大舞台上,获得世界遗产不是一劳永逸,如果你没有能力保护,遗产这顶桂冠会丢掉。就像我在丽江申遗十年时说过的:“任何一个中国人、丽江人、纳西人,不会甘愿承担无能力保护世界遗产这种耻辱的。”作为石林的原住民,如果我们破坏了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就会成为千古罪人。希望政府积极学习和探索国际上好的范例,能够协调好各种矛盾,也希望广大游客注意环保,为我们子孙后代高抬贵手。 (责任编辑: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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