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环保部对广西节能减排主要指标的核定和通报,今年上半年,广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上升3.57%,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7.9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31.3%,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同比增长15.41%,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4.2%。在全区14个市中,有9个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有的升幅还达到两位数。在污染减排方面,上半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1.83万吨,同比减少1.60万吨,下降3.01%;二氧化硫排放量59.90万吨,同比增加7.21万吨,上升13.68%。
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广西将采取七项有力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节能降耗、二氧化硫减排、化学需氧量减排三个专项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新的电价政策。自治区物价局清理各项优惠电价政策,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并开展对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推进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和建筑节能项目,督促所有项目必须按计划时间完工,条件成熟的项目要力争提前完工。四是实施水火电联合优化调度,最大限度降低火电煤耗。自治区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电力调度,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火电机组降负荷调峰或轮流开停调峰,充分发挥水电的调节作用,优先满足水电厂满发、多发。五是严格控制第三产业和居民用电过快增长。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加快推广节能灯具的使用,努力减缓居民生活用电过快增长势头。六是强化行政问责。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每月对各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完成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等开展经常性督查,形成高压态势,严格实行问责制。七是实行“区域限批”制裁。目前已对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明显滞后的来宾市实行固定投资项目“区域限批”,对河池、百色、贵港三市进行警告,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区域限批”。(责任编辑: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