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红河州委、州政府专门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了人员和经费。在改革中,红河州首先研究制定了医改实施意见与方案,并多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目前,这些意见方案已正式出台实施。
在医保制度方面,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全面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药品;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争取并实施了一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项目建设;在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启动实施了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卫生服务项目;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把各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性质重新定位为公立医院,并确定州第一人民医院、州第三人民医院及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和河口县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目前州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性化服务等方面已经取得一些初步的成效。开远市作为省州统筹城乡发展的试点,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红河州采取财政补贴等办法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明确规定由政府按服务成本给予专项补助。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政府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同时,大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乡镇卫生院符合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经费的政府补助比例三年内逐步提高到100%。(责任编辑: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