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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

www.xibuxinwen.com.cn(2011-07-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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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

云南省高院决定对李昌奎案再审。奸杀少女后摔死3岁幼童,李昌奎一审判死二审改判死缓。“免死”判决上网后,引发舆论哗然,省高院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经被害人家属提起再审申请,又经省检察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后,13日,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将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昨日中午,被害人家属收到了再审决定书。

决定

省高院 依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

一个多月前,被害人王家飞、王家红的家属发帖,坚决要求判李昌奎死刑,引发舆论关注,“自首”、“积极赔偿”等免死理由受到质疑。网络上喊杀声一片,家属申请再审。省高院一度陷入了“两难”境地,表示将派专人重新审查此案。昨日,在公众看来,“终于有了审查结果”。

昨日中午,省高院的法官来到昭通巧家县,在县法院向王家人送达了《再审决定书》。决定书是13日作出的,内容大致如下: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本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经审查,本院院长认为,该案有必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予以再审,并于2011年7月10日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三项)、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院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反响

“我们很高兴,全家人都非常高兴!”——王廷金

“因此,我们对于本案必将被拨乱反正,必将依法纠正错案,充满了信心!”——王家代理律师王勇

“法院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他们完全服从法律的判决”。——李家

王家 举家高兴 判死有望

“我们很高兴,全家人都非常高兴!”昨日,王家飞的二伯王廷金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说,启动再审程序,这说明云南省高院承认他们反映的事实,“为死者、为家属、为社会讨回了公道”。他说,之前省高院的法官也多次来做过家属的工作,说可以让李家来磕头谢罪、贷款赔钱,缓和两家关系,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等等,但王家人拒绝了。他们觉得,救助、赔偿都只能在判死刑的基础上进行,“钱不能买命”,否则一切免谈。

记者获悉,王家人最初委托云南本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法律援助的形式),向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后来,他们解除了该委托,又重新请了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作为代理人。王勇仅收取了象征性的1元钱代理费,他曾作为药家鑫案中的被害人张妙家属的二审代理律师。为何“换”律师?王廷金的说法是:“原来的律师来帮助我们,很认真尽职,感谢他们。本来也觉得没有必要到北京去请,但考虑到云南的律师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必要的压力。”

王廷金说,再审中,他们仍将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方出庭,他们坚决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谈赔偿的问题。至于要求赔偿的数额,他说会全权委托律师来处理。

代理人 纠正“错案” 充满信心

昨日,记者连线了王家人的代理律师王勇。“这是一个错案,应该翻过来。”他说,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王勇表示,从这些决定再审依据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该案再审,既有当事人不服申诉,也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这里并未提出抗诉,提出检察建议和提出抗诉,是两个概念),同时,还有“人民法院院长发现”。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可以启动再审的途径基本都有了(就差上级法院发现及检察院抗诉程序了)。“因此,我们对于本案必将被拨乱反正,必将依法纠正错案,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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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也表示,案子虽然进入了审判监督程序,不代表家属必然的胜诉。“我们会每一步都严格依法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直到取得最终的胜利。” “期待这次云南高院能够知错就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值得一提的是,在家属向省高院提起的再审申请书中,曾表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存在法律适用上的错误直接导致了量刑过轻。”而昨日王勇说,他是本月14日接受的家属委托,此案“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都有错误”,比如说“积极赔偿”这个事实,李昌奎家属并没有积极赔偿。他说目前自己还在北京,没拿到相关卷宗,其他的要详细了解案情后才能作出分析。

李家 没想到会判死缓

记者了解到,李昌奎的家属此前对其能“免死”也非常惊奇。李昌奎和王家飞的家乡巧家县鹦哥村放牛坪社,位于金沙江边的大山深处。据悉,从县城到村里需走2小时的山路,再坐3小时的公交车。

此前记者采访李昌奎的大哥李昌贵时,李昌贵又介绍,他们有兄弟姐妹4个,李昌奎最小。文化程度大多在小学和初中水平,父母是文盲。“当时以为肯定判死刑了,所以连请辩护律师的念头都没有,也没钱请。”因此,李昌奎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都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而昭通中院判了死刑,他们也认了,因为家庭实在贫困,对赔偿的事就更没有想过。弟弟杀死了人,没想到二审判了死缓,家里也感到意外。对于王家,他们是心存歉疚的,因为两家其实是亲戚,王家飞的母亲陈礼金与李昌奎的母亲陈礼村是堂姐妹;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又是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的干爹。就是怕王家人不原谅,也“不敢”去赔礼道歉。

对于王家人提起申诉、坚决要求判死的情况,李家人说:“法院会给一个公正的判决,他们完全服从法律的判决”。现在,省高院正式提起再审程序,他们有什么想法呢?昨日,记者试图再联系李昌贵,但直到截稿时,对方电话一直关机。

关注

此案中, “自首免死”、“积极赔偿”、少杀慎杀、“死刑存废”等等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本报曾做过详细解读)。以外,还有两个关键词值得关注。

关键词 感情纠纷

此案中,省高院认为,因为这涉及到感情纠纷,属于民间矛盾,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记者经多方了解证实,李昌奎与王家飞此前确实谈过恋爱。李昌奎的母亲陈礼村说,李昌奎和王家飞一起在昆明打工、谈恋爱。后来向王家提亲,但是王家拒绝了。还有村民说他们曾经在昆明同居过。李昌奎在一审时说,是王家飞让他回家做一个了断的,后来二人发生了争执,并不是蓄谋杀人。

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一开始否认“谈恋爱”一事,但后来他也承认两人是谈过恋爱,不过强调“没有同居”,对李昌奎杀人,他称是因为两家人之前打过架。

关键词 徇私舞弊

网络上有人怀疑此案有内幕,而省高院通报说此案绝不存在“徇私舞弊”。“他家土房子都快倒了,把全部家当卖了都凑不够1万块钱。徇私舞弊,怎么可能?”省高院一名法官说。李昌奎的哥哥李昌贵则说,他们连为弟弟请辩护律师的钱都没有,哪来的钱去贿赂法官?

甚至连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都说:“李昌奎家没这个本事去搞关系,所以我们更感到蹊跷。”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王家的经济情况反而稍好一些。王家飞的父辈有兄弟姊妹7个,大多在县上、镇上工作,王家飞的父亲王廷礼排行老三。

网友论再审

云南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有错必纠、值得肯定。李昌奎有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风声

我赞同法院开始尝试减少死刑的突破。但是应该突破的是像辽宁小贩夏俊峰、河南农民刘大孬那样的案例,而不应当是连三岁幼童都残忍杀害的李昌奎。云南高院显a然选错了突破口。——杨学林律师

我同意对云南李昌奎进行严惩,但反对外界的喊声去影响司法,我希望法院能独立的、在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下作出一个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路钢律师

如果真的不存在黑幕,云南对待死刑的刑事司法理念起码比我们这超前了十年。 ——河北省一名法官

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缓期执行,引起强烈指责。据所知案情,我也认为此判不妥。李作案手段残忍,三岁小儿也残害,令人发指。但有一问题须注意,此为终审判决。高院之误在变斩立决为斩监侯,若两年期内李表现良好,则改无期。审理程序合法,故建议维护终审判决之终局性。(责任编辑: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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