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11月1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1日召开的云南省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上获悉,目前全省232221名人民调解员已形成了覆盖城镇和农村的“三级调解网络”。2010年起云南建成了多个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897个,建立乡镇(街道)调解室1370个,村(居)调解室12467个,已形成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行政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以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为补充的“三级调解网络”。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按月定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人民调解员补贴新机制。
记者了解到,2010年云南省司法厅与相关部门协作,重点突破了三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其中,建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52个,吸纳劳动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员182人;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70个,吸纳医疗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员363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组织343个,吸纳该专业人民调解员1228人。今年,云南省又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标识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对其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作了要求。各地积极在此方面探索,如昆明市西山区在全省建立了第一个食品药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吉志勇介绍,5年来云南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9万余件,成功率达98%,其中涉及林权制度改革的矛盾纠纷16万余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起诉至法院2250件,其中被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350件,改判率仅为16%。(责任编辑:刘若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