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煤老板遭高利贷主霸矿网曝双方数百人“火拼”》,引起广泛关注。华坪县委、县政府立即对报道所述情况进行了核实。据华坪县政府新闻办介绍,华坪县龙洞乡煤矿属“六证”齐全的合法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万吨/年。
2010年1月7日,经煤矿法定代表人李世发与陈祖林协商,双方签订了《华坪县龙洞乡煤矿与陈祖林资产重组合同书》,由陈祖林注资该煤矿。合同签订以后,陈祖林履行了合同约定。之后,因各种原因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华坪县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及中心镇党委政府多次调解,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5月,陈祖林将该合同纠纷起诉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6日公开审理后判决:华坪县龙洞乡煤矿法定代表人李世发与陈祖林签订的《华坪县龙洞乡煤矿与陈祖林资产重组合同书》依法成立。由于李世发不配合变更煤矿相关证照法人名称,该合同尚未生效。但在华坪县政府的主持下,被告李世发已经将煤矿生产经营权以及公章、各种证照全部移交给了原告陈祖林,陈祖林也依合同的约定承接和支付、甚至超额支付了约定债务,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完毕。
10月20日,李世发的兄弟李世有等15人以原龙洞乡煤矿差欠债务为由,将煤矿主井堵死,导致煤矿全面停工。事发后,华坪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李世有等人进行教育疏导,并命其立即停止堵井的违法行为,但堵井人员拒不撤离。11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现场的8名主要堵井人员带离现场,对其中6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责任编辑:静文)<--window.HLBath=1;--><--/enpcontent--><--/enpcontent-->luyu()<-- This for haili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