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检察院在昆明举行的“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确保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落实,全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职能职责,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状况等情况的调查,规范社会背景调查,精准开展个案预防。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积极推动建立了“特约监护人”“合适成年人名册”等专兼职合适成年人队伍,全面开展到场维权、跟进帮教、心理矫治、回归帮扶等工作。通过纠正违法、退回补充侦查等手段监督督促侦查、审判机关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办案环节已实现100%的法律援助率。探索建立轻罪判决、不起诉、强制措施等犯罪记录的封存制度,严格犯罪记录查询的受理、审批和出具程序,确保轻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
为最大程度避免未成年人因被贴上“犯罪标签”影响其回归社会,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建立以“社区公益服务令”为基础的附条件不起诉机制,责令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参加规定时限内的社区公益服务,在此期间可以正常在校上课,服务令期满后,如真心悔改,检察机关就决定对其不起诉,帮助其回归正常学习生活。该项不起诉制度已被国家综治委列为“全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试点项目”。2017年,全省有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审查起诉环节顺利回归社会,不诉率较2016年上升了23.2%。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还通过延伸职能和职责范围,延伸帮教过程、对象、地域、主体,全方位构建预防帮教体系,力求帮教效果最大化。建立个人预防档案,进行跟踪预防。在监管场所设立“看守所观护室”,与社区、企业等联合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提供专门场所,保证帮教效果。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17年,全省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95场,覆盖中小学校201个、中小学生176072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搭建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